工业废水处理是指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进行处理,这些废水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工业废水的有效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改革生产工艺:最根本的是改革生产工艺,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杜绝有毒有害废水的产生。例如,以无毒用料或产品取代有毒用料或产品,从源头上减少有毒有害废水的产生。
2、严格操作监督: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产生有毒的中间产物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并实行严格的操作和监督,消除漏逸,尽量减少流失量。
3、分流处理:含有剧毒物质的废水,如含有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等废水,应与其他废水分流,以便于处理和回收有用物质。
4、厂内循环使用:一些流量大而污染轻的废水,如冷却废水,不宜直接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污水处理厂的负荷。这类废水应在厂内经适当处理后循环使用。
5、排入城市污水系统:成分和性质类似于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如造纸废水、制糖废水、食品加工废水等,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6、生物降解处理: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如含酚、氰废水,经厂内适当处理后,可按容许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道,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进行生物氧化降解处理。
7、单独处理: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毒污染物废水,不应排入城市下水道和输往污水处理厂,而应进行单独处理,以避免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此外,随着水和其他资源日渐短缺以及环境污染治理日益迫切,工业废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是把水和污染物作为有用资源回收利用和实行闭路循环,包括水和污染物综合循环回用以及水和污染物各自单独循环回用。
综上所述,工业废水处理原则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旨在从源头上减少废水产生、提高废水处理效率、降低处理成本并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
联系人:钟志强
手机:13908060700
邮件:400-780-9770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188号